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至於他...(3)

去到夜店,這個他發現與其說這是夜店,倒不如說成鬥獸場。人多得很,全都跟自己很不相同,自己倒活像異類。他找到了一個合適的位置去觀察這裡的一切,就是吧檯的附近站著。

看著吧檯上的酒瓶,令他想起了那個三年多的女友。雖然他倆曾經住在一起,但有時候到了晚上,她總是不在他的床邊,她跟她的好友們到酒吧,然後肯定的是她不會早回來,有時候甚至不回家。回到家時,總帶著濃濃的酒味,他不喜歡她這樣對待自己的身體,認為喝酒不需要賣命。他甚至聯想到她在酒吧裡,可能發生的一切一切。

一個身體碰撞把他帶回現實。轉過身一看,是一個年青扎馬尾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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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舊同學進門以後,他繞場一圈後,找到了朋友的檯,並介紹給他的朋友,但顯然這名舊同學不太習慣這裡環境,跟他說要走走看,他沒有阻止因為他知道每個人要離開他的comfort zone,總需要點時間,總需要點勇氣。

這裡對於他來說絕不是甚麼鬥獸場,而是超級市場,不過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人,很少會有新的人出現。有時候也有想著離開這樣子的生活,但壓根兒根本沒可能因為一想到要回到家裡那個忙碌又專制的她,又想到很多時宅在家的她,就會想到有誰像我一樣如此自由自在。天下女人如此多,為何找來找去都是那些,今晚應該試一些比較沉默的女孩,他是這樣想著。眼底下有一個剛從洗水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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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身體碰撞把他帶回現實。轉過身一看,是一個年青扎馬尾的女孩。對他來說,以前從不覺得扎馬尾的女孩會有多吸引,不過從對話間,感覺不到世俗,反而感覺到份率直。或許是因為周遭環境太吵,他跟她愈靠愈近。他開始感到有點熱,不知道是環境給他溫度,還是她給了他溫度。

這個她,令他想起了家裡的她;那個她已成了看膩的一個人,覺得她已經是家的一部份,縱使是這樣,他這一刻想回家。此刻,他明白到愛情不會像一條直線,會有起有伏,但他所追求的轉變不是下一個她,而是下一個階段。

四周嘈雜聲不絕,男和女在既昏暗又迷幻的燈光下貌似盡情地解放自己,以為那麼多人寂寞就沒有人寂寞;但在他眼中,只是群祈求擺脫寂寞的人,僅此而已。他決定離開這個眼前的她,只是輕輕的跟她說要走,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夜店,發了兩個短訊,一個給舊同學,一個給最愛說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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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刻,他還未知道他的舊同學已經離開,當然還未查看那個短訊,他只著眼眼前的她。她有點眼熟,但卻說不上在哪裡見過,反正在這裡出現十居八九都是會玩的人。有個男向那女的埋身,見那個她的一臉尷尬,經驗告訴他,她跟那個男不認識,又不enjoy。二話不說,便話去一手拉著她的左手,說july,你怎麼在這裡,等我找你找得這麼苦。那個男還是不識趣的站在旁邊,於是他又再補充一句,你不是要認識edwin嗎?跟我走吧。他一直拉著她的手,直至轉角,才鬆開了手。
「希望你別介意剛才的唐突,但我真的看不過眼」
「你對每一個女孩都這樣嗎?你不是說要介紹我edwin嗎」
他的左面貼近了她的左面「我就是edwin,nice to meet you」
「你真的是edwin?你不認得我嗎?我是july,是你的大學同學」
他在腦海裡反覆思量,我真的認識這個july嗎,我只是憑直覺猜這個女的名字,不過沒關係,反正我今晚要人陪,她是誰,我不管。
她說「lets dance」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至於他...(2)

至於他,曾經相信簡單就是好,曾經相信彼此間的信任,曾經相信愛情。想不到從大學同學聚會中認識的她,之後拍了三年有多,卻因為公司人事調動關係,而認識了她所謂的生命中最愛,那個最愛當然不是他。先兆,其實他是看到的,但他選擇相信她,相信一直長時間建立的不會被那剎那的花火所摧毀。

最終他還是輸給那個他。

他明白到建立多久的也可以被瓦解,還有甚麼可以相信。縱使時間過了多久,時不時總會想起她的溫柔。當想起她不在的時候,就想起自己有多孤獨。雖然眼淚沒有走出眼框,但心卻有種被掏空的感覺。

有次,他朋友的生日派對上,遇到了現在的第一個她,當晚他倆因為在那個派對上只有他們兩個不能喝酒,一個要駕車,一個對酒精敏感。最後這兩個清醒的人一起走到山上看日出。自那次之後,他們一有空就四處探索,探多了就探到對方家裡。

如膠似漆地渡日,但人生怎會如此的平坦,因為有些人待久了,就會安於現狀;有些人卻會感到沉悶,而尋求轉變。她是前者,但他是後者。

在酒會上,偶爾遇上舊同學正是那個曾經告訴過他,劈腿是應該合法化的男人,一個同一時間擁有五個女朋友的人。他還自豪地說這是個社會大趨勢,多夫多妻制。雖然這是個多麼無稽的想法,但他卻有興趣聽下去。於不知不覺間,他跟了那個他去了夜店,體驗不一樣的生活習慣。

去到夜店,這個他...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至於他...

掛了電話後,她不得不停下來,嘗試放鬆自己,免得把自己的呼吸變得紊亂。每次和他通電好比一場角力戰,不能說是場平等的對戰,因為很多時都是他處於上風,他的每句說話總會令她思前想後。

她從街上跌跌盪盪地回到空無一人的房間裡,看著她和他的合照,心想如果他言詞鋒利點,她或許現在會好過一點。如果用俯瞰角度來看地球上的她,在地圖上她和他根本就沒甚麼高低之分,大家都仿如微塵,何其渺小。他何必說得這麼曖昧,喜歡與不喜歡都是一個答案,其實可能他只是貪她就手、貪她比他的女友順人意一點、貪她給他自由、貪她能獨立自主、貪她總是比他的女友好一點點而已,除了那副平凡像路人的面孔。這幅合照,她緊緊地拿著,眼淚一滴滴流下,恨自己為何不能狠心點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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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他不在她身邊時一定去找那個第三者。她深信如果不是她工作忙碌,那個她絕對沒有機會出場。還記得兩年前朋友跟她說小心他男友,那時她並不相信,始終她最信任的就是她的最愛,更何況她們是從小到大到形影不離,有甚麼她會不知道。

直至三年前,她考到了商品展示設計師一職後,工作令她作息不再定時,放工也要到零晨;回到家裡時,只見到蒙頭大睡的他。好多時她會蹲在他身旁仔細的看著他,短短的頭髮、粗粗的眉、緊閉著的單眼皮、高高的鼻、還有那半開合的嘴巴。她慢慢地憑著指尖撫摸著他的臉頰,像是怕忘記他的樣子,怕失去與他之間的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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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一通電之後,她知道不再會得到他的任何慰藉,可以做的只有觀看最愛的韓劇。韓劇的男主角美好得不太真實,正因為如此,這樣才能給她有足夠的幻想空間。

「咕」

這一聲,不是來自她的肚,而是她心愛的貓咪,它一躍而上了她的大腿,再輕輕的咬了她的手指,再舔咬處,作為貓奴的她拿出檯上的毛球跟它角力一番。這遊戲已經夠她玩上一個晚上,把那來電的不快一一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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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每當她努力地為她倆安排假期的行程,他總是不願意配合,每每覺得他存心作對,簡單如穿件衣服也要向她找碴;一星期前相約吃的晚飯,到了當晚卻說要加班,不來吃,回家卻發現他在打電玩;關心自己的短訊一天比一天少,直至最近連通電亦由每天一小時演變成隔天的「你忙嗎?小心不要挨壞身子」;她心想自己是否已經成為他心中那條刺,說話也不必多。

聽過朋友的話一年後,有一次半夜她如常地在中環工作,在櫥窗內的她獨過兒搬動著那副慘白的骸骨,心想人死後還要被展示著,不知道是種光榮還是種侮辱,想著自己根本就和這副骨差不遠,因為還要忙半年後開三間新舖的事。夜裡,所有的聲音都會被無限擴大。她收到做旅行社的死黨的短訊,說「還以為你很忙,你還有時間和男友去馬爾代夫旅行,幾時得閒出黎食餐飯?」。她心裡面,已經有無數個無答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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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別在早上哭泣

下了一整晚的朦朦細雨,路上的紅紅藍藍的霓虹映照街頭。常有人在新舊工作交替工之間,以一個短線旅行來為自己充充電;如果要為走出那麼逝去了的戀情,我又該如何為下個作準備,應該去個旅行、去做個水療按摩、去看本書、去看齣傷感的愛情電影。看著天下著雨,不其然想到,下雨天的你過得還好嗎?現在你身旁又是誰?

當時每天努力地工作,為了每年一次的夏季旅行,你說你最愛吃刨冰,吃完刨冰,去看我愛的煙花,穿著和服,赤腳踏著幼滑細沙,聽著海邊吹來的夏風,拿在手上的小煙火如我倆耀眼燃燒著。如果能把當時停住,多麼的美好。

天又開始下起一顆一顆的大雨,雨滴在積了水的泥濘上泛起冠狀的漣漪。持續下雨的天氣是否知曉我的心情,需要雨水來把所有的都沖刷掉。隔著一塊玻璃看著雨,只是本來覺得下雨會使一切都變得朦朧,變得美好。而現在太切合自身心情的時候,總覺得混身不自在。想不到我因為工作緣故又回到英國,自從我們在地下鐵站相遇的一刻,之後每個細節,我都記得太清楚;滑鐵盧站相遇、你一口我一口的炸魚塊、夜遊西敏寺、坐船遊泰晤士河、回到香港、計劃著未來、見你的父母、再見我的父母、直至街頭遇見你與另一名女子、一切都明瞭。窗外的一切,使逝去的回憶來到這麼近,清晰得令人可怕。往事總帶著令人懷念的感覺,可是亦有種令人無法向前的感覺;如果說幸福要也有交換的辦法,那麼要怎麼樣才能找到。

雨聲終於停下來,看一看跳字鐘上的時間,已經三時有多,距離太陽升起還是有點時間。由剛來到倫敦的那刻,雨從未停下來。我想我在這床待得有點久,我還是不該跟任何東西相處太久,親密過頭,說再見時倒是會有點麻煩,有點頭痛。往街頭走著,停著,看到的盡是不熟悉的,這個是我不認識的倫敦,街道仍舊,是記憶變得不可靠,還是一切變得太快。終於瞎逛到這間熟悉的舊式便利店,上方還是陳舊的黃藍膠招牌,內裡是窄窄的通道,貨架上的貨品密不透氣。走到收銀處買了香草味煙草,站到門前捲起煙來,曾經有人問過為何不簡簡單單的買盒裝煙,我總是平淡的回答著「那些太中產了」;事實,愛情不就跟那些香煙裡的尼古丁一樣,一吸以後只會沒完沒了,這些捲煙好多,可以單純地自由地享受著箇中樂趣,不喜歡吸又不會有甚麼東西在催化。

抬頭看見了漸消失的月,看著街頭那宿醉而吻的那對人,我感覺到雖然我需要戀愛,但我不是一個人,因為開始懂得與自己好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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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濕滑的路上,拿出袋中那盒香煙,當香煙處於食指與中指間,不其然想起了她。這個她,不是家中熟睡的她,而是多年沒聯絡的她。現在的她是如何的樣子在我的心中已經想不起來,可能愈是想記起就愈是牢不住。只記得以前每當我抽煙後,她總會推開我,並說口臭的人不配吻她。從那起,開始慢慢的戒起煙來,人也開始變胖,還笑說我是她專屬的沙包。如果說激情與甜蜜成正比的話,那吵鬧與激情如是,而冷戰的時間也愈來愈長。或許想要的太多,能給的太少使彼此的分歧變大。離開她,她或許會過得好一點。我離開時,選擇了頭也不回。

離開她以後,想也想不到會跟青梅竹馬的她在一起。而煙又開始吸起來,我可沒深究為何我再開始吸。我和她是青梅竹馬,由小學至大學,我們都是讀同一間大學,不曾離開過彼此,她和我可說是知道得清楚得過份。最初的愛情已經預示了彼此間只是一種近乎親情的感情,就算過了十年,分別應該也不大分別。不經不覺間已經三年間,到了世人眼中那個非婚即分的階段。這晚想起了除了老媽以外的兩個女人,人與人之間本該不作比較,倒不如認真地想去或留現實點。逝去的,終究成為了永遠,如散落的煙灰,要拾怎也拾不回。說到煙,有一天,跟同事抽起煙時,大家聊著為何會對抽煙這回事如此的著迷,抱著的看法不大相同,有的為戒煙而抽,有的為了減壓,有的為了社交。那一刻,我明白我迷上的不是因為尼古丁,而是為了吸不一樣的空氣。這空氣像是種靈魂交替的儀式,使一切都起了變化。

下雨天,遇著生銹的愛情就如風濕一樣陣痛,偶爾還是會想到之前是怎樣的模樣。今天想到的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需要你,而仍待在你身邊又不告知你,你會覺得我是個可恥的人嗎?

站著街頭,透過濾咀呼吸的瞬間,看著那對擁吻的人,想著曾幾何時跟她也是如此的接近。可惜,現在的我只是她生命中的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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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三小時前,我沒有跟她在酒吧裡相遇,或許我已經在家抱頭大睡,或許還是在酒吧和朋友狂歡。吻一個人不需要太多理由,享受當下最甜美的。

天上雲開始散去,青空再現,下雨亦無需任何理由,就讓痕跡在記憶中慢慢流走。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燈塔旁的咖啡廳

漆黑,空無一物的油柏路上,他們二人不知低頭走了多久。在月亮的映照下,地面上一切都顯得荒涼,二人沒談話,但他們都沒感覺到寂寞,縱使或許會發現些甚麼,就像掛在天上的月亮;不過更吸引他的的是油柏路上的裂紋,他並未發現其實內心的裂紋如路上的紋一樣,過去的經歷不規則地走由深處走到表面,就算他知道了也無法控制,因為愛與恨從來都是無法量化,無法理性地制止。

他曾經想著,那一個他追求她的是多麼的十全十美,雖然還未碰過面,但是已經從旁人得知,那個他比他更為合適。妒忌自然少不免,不管是那一方面都這麼優秀的那個他,妒忌也只會令他更自悲,更討厭自己。因為生於低層,書也讀不成,做一份隨便找個人也能替代的工作的他,一天只是偶爾在街上遇到她,幫她引個路,或許這就是命運對他的一種戲弄。與其說成妒忌,他倒覺得羨慕,這種感覺比較相近,那個他與她,家庭背景、朋友圈子、喜好、衣著都是門當戶對。

走過街燈下看到街邊那枯萎了的花,不清楚是小黃花定還是其他品種的野花,他心裡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讓這次的愛情慢慢凋謝,死亡或許是種出路。花死了會重生,如果有多次機會重來,一切還會依舊,結局還是會一樣嗎?每一次都是場賭博,開大或開小,好像都不由自己去決定,就算是看起來一切掌握中手中,其實命運一早編寫好。如果人一生只能談一場戀愛,人還會濫情?還會視戀愛為一場遊戲嗎?不過說到底,很多人口裡總是說著自己有多愛身邊人,其實說到底戀人所愛的只是愛情的本身,而非情人,但情人的存在是必要,因為愛情需要一個容器才能把它承載著。不過這一次,他並不肯定對方是否還愛著他,更不肯定愛她的某人是否真的愛她,他只能肯定的是他還愛著她。愛情就是有種魔力能令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的危險性。位於愛情中,時間一久,只會被讓愛情淹沒,最終忘了理智。他為了不讓理智全被愛情淹沒,只好把自己豁出去,與其等人去了結,倒不如真誠地退讓,向真愛告別。

至於她,曾經恨他,很恨他,他總是多麼的吊兒郎當,猶豫不決。一起後,她不肯定是否她的背景剝奪了他的思考力,只留下他的行動力;還是愛情令她們互相摧毀對方。心裡面想的還是他,始終犧牲了這麼多的光陰去恨,多麼不值。就算多麼的恨他,多麼不值得去愛,
找不到理由繼續也好;就算大家的距離是多麼的遠,命中不是註定的,憑愛的努力定能克服,定能勝過命運安排。愛始終是愛,恨還需要嗎?

不經不覺間二人走到海邊一個咖啡廳,穿過了門口,門關得很重,外邊的風大得很,他們坐在窗邊位置,他們看得很清楚外頭的樹葉都被強風刮起,遠方有座燈塔,二人不經不覺的把視線專注地看著燈塔,直至一名女店員親切地問候著二人要甚麼。

「兩位,想喝點甚麼?」女店員問著。
「兩杯咖啡。」他深吸了一口氣。

他倆點完餐以後,他的手很自然地玩弄著盛糖的銀色鐵盒;她的一隻手托著下巴,另一隻手的食指則不停地打轉,二人都在找一個溝通的契機。

他曾經覺得她就是他的心靈燈塔。
她曾經覺得只要她倆肯努力就能超越彼此的高牆。
他曾經覺得他自己能憑雙手把她救出那家族枷鎖,為她換來自由。
她曾經覺得愛能夠使他不再介意身世問題,視他如朋友,如親人。
他覺得她開始跟以前不一樣,跟其他人一樣與他保持距離。
她覺得她倆步伐愈來愈遠,愈是努力維繫,愈是抓不住。
他覺得只要知曉她與那個他怎開始,就知道怎樣完結。

一陣沉默。他終於要把話說出口。

「甚麼時候開始?」他尖銳地問著。
「開始?」她疑惑。
「我問你在哪裡認識他?」
「你說甚麼?」
「你愛他甚麼?」他用不耐煩的語氣說著。
「為什麼呢...我怎麼會愛他..我怎麼可能?」
「你從來都沒有愛過他?」他咆哮著。

女店員敏銳地看著他們,放慢了調咖啡的步伐,她盯著他看,又盯著她看。

她的雙眼中的淚水快要湧出來,她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說著這樣的話。有一刻,她想解釋這一切,但她知道一切都太晚,來不及說清楚。

室內的空氣都靜止著。靜得只聽到咖啡機傳來的機械聲。

「我...」
「你可以瞞得過我,但你瞞不過天,你的一切一切,上帝都看著你!」

從不相信上帝的她終於哭了。她不敢相信她的努力仍然輸給命運。

他甚麼都沒說,頭也不回,離開了咖啡廳。

先前所點的咖啡來了。她看著這個白色瓷杯裡的咖啡,想起了從前他總是會幫她用匙,一匙又一匙的糖放進咖啡杯裡,邊說著咖啡總是甜一點好。美好的回憶就如咖啡加糖一樣,多一匙就多一份甜,但過多所有都會壞掉。過去的,就算是喜歡,剩下的只是無能為力,也只能忘記。但忘記這二字好像不太適用於愛情,因為愛的痕跡從不會消失。

眼框牢不住淚,淚滴在木檯上。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獵犬

「砰,砰,砰。救我啊!」這把聲音已經聽得太多已經習以為常,他是我隔壁的瘋子,每次他吸完大麻總會過來煩我,但每次我也不會理會他的;不過平常我總會找他談談,他可算是同層最正常的一個。

他不在的時候,我喜歡躺在床上,每晚耳朵一定聽到的是霓虹燈發出那電流交換的聲音,就算已閉上了眼,眼簾總是透著窗外射進來那刺眼的光。小時候,學校裡的同學總是說著最愛夜裡那發光的霓虹燈,是多麼的耀眼,多麼的美,我從來都感受不到那種感覺,對於我來說霓虹燈只是樣礙眼的東西,沒有了世界有多美好,最美的是滿佈星光的夜空。

每個春季開始我總喜歡爬上附近最高的天台,敞在天台上試圖距離地面遠一些,嘗試在這世人稱呼的東方之珠中,找出獵犬座,外人總覺得我很白痴,在香港這個地方找尋星座,比嫁個有錢人更難。有人曾經向我提出建議說不如買個星座投影器,我總會一口拒絕,為什麼?因為它投影得不夠真實,一顆星之所以吸引是它本身是發光,來自數千萬的光年以外的地方。總想著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了燈光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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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問他,「如果這個世界再也看不見星星的話會怎樣?」
他只是鬆鬆膊地說,「想著這些事,只是在浪費生命。如果在想沒有星星這回事,很容易就想到其實這個宇宙沒有了地球也沒有問題,因為那些遠遠發光的星體比我們更大更亮;在這一邊的我們自以為自己是全宇宙唯一具智慧的生命體,這是多麼的自大。以為科技強大到已令人類於月球上插旗,不過回來這麼久,生活還是毫無變化。這樣來看自大的背後是多麼空洞。其實沒有了月亮,我們的世界才有巨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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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透過窗外的短梯爬上天台,在這裡真的看到不少霓虹燈,但我一點也不享受。天上太多雲,唯有多等雲散去才看,我閉上了眼,聽到擾人的嘈雜聲;未幾,這些嘈雜聲停了一下,再次嘈吵起來。我張開了雙眼,見到地面所有發光的熄滅了,再看遠一些的地方都沒有光,心想太好了,終於如願以償可以尋找獵犬座。

「黑黑的天空,我終於見到你。」

我的瞳孔放得很大,只是看見在雲後的月亮;突然街上傳來尖叫聲,微微地看見街上有點點光,應該是手機發出的。當我轉身走向往街道的樓梯時被絆倒,我發現了一個卧倒的男人。

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肥皂


看到牆上的海報,海報裡有兩個人,一個男和一個女。他們正竊竊私語,

「你千萬別忘記別告訴他,他出世就是錯誤,他不該被生下來的。」
「我當然沒有忘記,要不是他出世,他的母親不會死去的。他是災難的」
「不要再說,他聽到我們說的話。」
「我們又見面了,今次我可不是跟你說笑,你將發生巨變,但你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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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的時候,摸一下後腦,繃帶縛得有點緊,醒不起為什麼會在這裡,醒不起這裡是哪裡,更醒不起我是誰。我走近了窗邊,看到了一張又一張的memo紙,上面寫著,去哪裡,見誰,和誰在哪裡吃午餐,那個他是誰是怎樣的人,但這些這些一點也想不起,這些事我都經歷過嗎?我不知道,隱約間醒起一些片段就像和誰吃午餐,但這些真的是我的記憶嗎?記憶可以扭曲,所記住的可以跟現實完全不同,因為記住的只是感覺。記憶是可以抹殺的,抹殺過後,生命就可以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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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Hugin)與記憶(Munin)存在甚麼關係?

如果捨棄了思考,將會是一個怎樣的光景?可惜現在的我是被捨棄了記憶,唯有靠著唯一的思考生存。正正因為鏡的存在提示著這個世界的存在性,但我望著鏡中的自己,透過這雙眼找不到自己。我就是那鏡中的那個我嗎?隔著玻璃摸著左右完全相反的我,感覺不到絲毫的感覺,像是一個沒靈魂,根本只是一個倒影,一個幻象。準備扭開水龍頭之際,在左方看到肥皂上寫著。


   快走
       」

就算記憶被抹殺,命運早已註定一切的路。我想,不停在想為什麼要走,為什麼要「快走」,這是否就是上天的指引?

回到客廳裡,時鐘在搖擺著,我看著那鐘擺
從右到左
從左到右
從右到左,在那柔和的燈光下,我已忘了看了多久看了多少來回。我試想著用念力把它停下來。突然那鐘擺停頓,甚麼的一切也跟著熄滅了。燈熄滅了,我隨隨點起了煙,在想如果吸入的是未來,那吐出的是種無法挽回的回憶,點燃這個動作就是出於自找煩惱的慣性動作。我隱約記得這裡好像有妳的痕跡,請妳告訴我,我的回憶不是空白。愈努力去想,愈是想不起,那頭上傳來的陣痛提醒我要走,我手中的電話響起,它不斷地響著響著,未幾它不著響,我下定決心打回去,那時,我已經聽到的是「你已經接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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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的記憶已開始從身體內蠶食出來,我感覺肚上開始出現黑色的斑,如火燃燒開去。我受不住了,衝過去隔壁找這裡唯一的女性好友小美。

「砰,砰,砰。救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