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1998年1月1日

一個繁忙的都市,我覺得最美的時候是零晨3點鐘,這個時間應該可以說是一日裡面最黑暗的時候,在街頭裡面游走著,我的感覺就好似一條於深海裡面居住的一條魚,我手持著一支電筒,微弱的燈光在大廈與大廈,後巷樓梯間游走著,在這些地方我遇過好多不同的人,有道友、妓女、有酒醉賴在地下的人、殺手、互相依偎的人,還有我遇到你。

每次我遇到你的時候,你總是說你要走,沒錯你說得對,每次你也是拖著個行李。每次你在我遇到你的時候,你總會說下個星期這個時間一起去吃個宵夜,但我每次回到這裡也見不到你。究竟你還記不記得起我是誰?我猜其實你最想的是有一個人可以讓你記掛著,無人可以記掛的話,這個人不是無寄託,而呢個人患有的是內心空洞。

你這一句「下個星期去食宵夜」可能沒甚麼特別意思,但就在我心中拋了一塊石頭,已經泛起了漣漪。

已經三個星期無見你,我想你已經去了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定還是你已經找到一個歸宿。而我就不停地遇到好多人做著好多不同的事。我開始覺得我這段失眠時間要運用得好一點,不可以再這樣周圍游周圍蕩下去。我決定開始於唔同地方收集唔同既野,賣的地地點會在我遇到你的地方,希望有一日我會再遇見你。

沒有擺賣的時候,我會在天台上手拿著望遠鏡,試試於這個人煙稠密的東西裡面,尋找你的跡影。其實找到又怎麼樣,你又不一定記得我,更何況你同我說過「下個星期去食宵夜」。

1998年1月1日,零晨四點多,我走在冷冷的街頭,回家的途上,穿過一條濕濕的窄巷。望到遠處,有兩個黑影,一個背靠著牆邊,另一個則一手靠牆,一手放著另一個人的下巴上。當我走過這二人,我發現手靠牆的那人用手掩住了靠牆的那人。世界上總是有著不同的怪人,調情的就不要在後巷,情調又沒有,地方又濕漉漉,想起也雞皮疙瘩。差不多走到窄巷出口,踢到了一個東西,原來是一個行李,是一個很眼熟的行李。蹲著看著,過了好一陣子,「!」,是你的行李,我在這出口徘徊了,仍然找不到你。「!」,該不會是,我決定走回入窄巷,我見到了你,你亦向我伸出了手,似乎你遇到了不熟的人。

我衝過去一手推開那個人,那人應聲倒地。我看著你,你看著我,我知道你記得我。就在我倆對望之際,我被硬物襲擊後腦,瞬間平衡失去了,倒在地上,並被腳踢好幾回。眼開始被血所遮蔽著,視線開始模糊。當我的知覺的時候,眼見衣衫不整的你拼命地掙扎,我嘗試重拾平衡,歪斜地走過去嘗試把他推開,可惜反過來是他把我一手推開,我倒在這濕滑的地上。無助地看著他向你上下其手,並開始除下腰間的重物。我緩緩地爬過去,用右手拿起槍袋中的左輪手槍,靠著那觀看電影得來的經驗,用槍頭指向那個男。歪斜的身軀,模糊的視覺,左手不斷的擦著眼,右手使勁地持著六發字彈的左輪,此刻手上的槍,走火了。

一下槍聲。

這一下槍聲之後,有人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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