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不公平的愛情

愛情裡面,二人對等是一種難得的關係。但往往很多時有一個是比較強勢,弱勢的卻往往就像是付出的比較多,亦即是說「被食住」與「食住」的關係。始終愛情上,在文質社會下,公平就像是要爭取回來,更何況愛情不能像生意一樣,用金錢去衡量,所以更易存在不公平的情況。不公平的愛情比比皆是,無論是開始了的一段感情定還是單戀、暗戀、三角戀、同性戀等。

一旦在一段愛情中,你處於劣勢的時候,自自然然地你會想著你應有的是甚麼,而他/她應該給予你甚麼,但當你發現這一切之時,你已經失去了自己,已經無法計算自己獻出了多少,始終愛情不能真的把它當成一盤生意,卻又應該以生意方法對待。一個人與另一個人談戀愛時或許應該簡單地約法三章,如做回自己、把不喜歡的都說出來、如果是憤怒的話,不可以超過一天等等,或許眼看起來都很愚蠢,但反而更切合愛情本身。這不是將愛情變得複雜,而是在這個破爛,崩壞的社會裡,於愛人面前,不用戴著面具,做回最真實的自己。

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至於他...(4)

Edwin被July拉到一邊擁吻,對於他,每片唇,每個吻都是不一樣,每個吻就如指紋沒有重覆,他或許不會記得每個人的樣貌,但每一片唇他卻記得很仔細,就連十五歲的初吻也記得猶如剛才的晚飯般清晰。滿心以為她是個較沉默的女孩,想不到還是個飢渴的人,配合就好,但不配合更好。他輕輕的推開她

「為什麼」
因為他知道她愈想要,愈是不要給。
「跟我來」

他知道動作比說話來得實際,人類都是感官動物,透過人與人之間的觸碰,使這些一點一滴記入腦海內。於是,他帶她從廁所側的暗門離開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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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走出夜店後,不禁抬頭望天下星星,四周吵雜的聲音,想抽煙。

他摸摸身上的煙包,發現不見了,不過他回想起應該是剛才給了Edwin,反正裡面也沒甚麼特別的。於是走進了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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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了酒吧後,有群外國人跟他倆撞上,其中一名白皮膚以雙手向他狠狠的推了一下,下意識地他回敬了他一下,身邊人已經把他們分得遠遠,對方還在不停的罵著,他選擇離開,因為他知道不應該為此事煩惱,而是去獵人。當他轉個身時,已找不到July。不知怎地,頭開始有點暈,他站在街邊窄巷,心想沒可能平常喝的會這麼頭暈,一定是被混了假酒。如常地,他準備找下一個目標前,看了看電話上的短訊。專心看短訊的他被從後擁抱了。他轉過頭來,原以為已經離開了的July卻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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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響起了,說Edwin打來的。他二話不說就接聽了,一點聲音也聽不到,心想他一定是不小心碰到他的電話。他沒多加理會,買完了煙包,用手掌圈住了香煙點火。想著今晚如果沒有跟來喝酒,會想起三年前的女友嗎,還是沒有喝酒,終究會想起她,始終沒有好好的放下她,但人又怎能徹底地忘記一個人,就算有新的人代替了,有些回憶是無法取代。

雨開始下了,Tom只是站在路邊等待雨勢減弱再前行,他的煙圈在雨中逆流而上,透過街燈,他見不到天上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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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聲不絕使Edwin從沉睡狀態醒來,可他沒看見酒店房間或家裡的床,而是看到自己浸在缸內。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至於他...(3)

去到夜店,這個他發現與其說這是夜店,倒不如說成鬥獸場。人多得很,全都跟自己很不相同,自己倒活像異類。他找到了一個合適的位置去觀察這裡的一切,就是吧檯的附近站著。

看著吧檯上的酒瓶,令他想起了那個三年多的女友。雖然他倆曾經住在一起,但有時候到了晚上,她總是不在他的床邊,她跟她的好友們到酒吧,然後肯定的是她不會早回來,有時候甚至不回家。回到家時,總帶著濃濃的酒味,他不喜歡她這樣對待自己的身體,認為喝酒不需要賣命。他甚至聯想到她在酒吧裡,可能發生的一切一切。

一個身體碰撞把他帶回現實。轉過身一看,是一個年青扎馬尾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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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舊同學進門以後,他繞場一圈後,找到了朋友的檯,並介紹給他的朋友,但顯然這名舊同學不太習慣這裡環境,跟他說要走走看,他沒有阻止因為他知道每個人要離開他的comfort zone,總需要點時間,總需要點勇氣。

這裡對於他來說絕不是甚麼鬥獸場,而是超級市場,不過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人,很少會有新的人出現。有時候也有想著離開這樣子的生活,但壓根兒根本沒可能因為一想到要回到家裡那個忙碌又專制的她,又想到很多時宅在家的她,就會想到有誰像我一樣如此自由自在。天下女人如此多,為何找來找去都是那些,今晚應該試一些比較沉默的女孩,他是這樣想著。眼底下有一個剛從洗水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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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身體碰撞把他帶回現實。轉過身一看,是一個年青扎馬尾的女孩。對他來說,以前從不覺得扎馬尾的女孩會有多吸引,不過從對話間,感覺不到世俗,反而感覺到份率直。或許是因為周遭環境太吵,他跟她愈靠愈近。他開始感到有點熱,不知道是環境給他溫度,還是她給了他溫度。

這個她,令他想起了家裡的她;那個她已成了看膩的一個人,覺得她已經是家的一部份,縱使是這樣,他這一刻想回家。此刻,他明白到愛情不會像一條直線,會有起有伏,但他所追求的轉變不是下一個她,而是下一個階段。

四周嘈雜聲不絕,男和女在既昏暗又迷幻的燈光下貌似盡情地解放自己,以為那麼多人寂寞就沒有人寂寞;但在他眼中,只是群祈求擺脫寂寞的人,僅此而已。他決定離開這個眼前的她,只是輕輕的跟她說要走,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夜店,發了兩個短訊,一個給舊同學,一個給最愛說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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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刻,他還未知道他的舊同學已經離開,當然還未查看那個短訊,他只著眼眼前的她。她有點眼熟,但卻說不上在哪裡見過,反正在這裡出現十居八九都是會玩的人。有個男向那女的埋身,見那個她的一臉尷尬,經驗告訴他,她跟那個男不認識,又不enjoy。二話不說,便話去一手拉著她的左手,說july,你怎麼在這裡,等我找你找得這麼苦。那個男還是不識趣的站在旁邊,於是他又再補充一句,你不是要認識edwin嗎?跟我走吧。他一直拉著她的手,直至轉角,才鬆開了手。
「希望你別介意剛才的唐突,但我真的看不過眼」
「你對每一個女孩都這樣嗎?你不是說要介紹我edwin嗎」
他的左面貼近了她的左面「我就是edwin,nice to meet you」
「你真的是edwin?你不認得我嗎?我是july,是你的大學同學」
他在腦海裡反覆思量,我真的認識這個july嗎,我只是憑直覺猜這個女的名字,不過沒關係,反正我今晚要人陪,她是誰,我不管。
她說「lets dance」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至於他...(2)

至於他,曾經相信簡單就是好,曾經相信彼此間的信任,曾經相信愛情。想不到從大學同學聚會中認識的她,之後拍了三年有多,卻因為公司人事調動關係,而認識了她所謂的生命中最愛,那個最愛當然不是他。先兆,其實他是看到的,但他選擇相信她,相信一直長時間建立的不會被那剎那的花火所摧毀。

最終他還是輸給那個他。

他明白到建立多久的也可以被瓦解,還有甚麼可以相信。縱使時間過了多久,時不時總會想起她的溫柔。當想起她不在的時候,就想起自己有多孤獨。雖然眼淚沒有走出眼框,但心卻有種被掏空的感覺。

有次,他朋友的生日派對上,遇到了現在的第一個她,當晚他倆因為在那個派對上只有他們兩個不能喝酒,一個要駕車,一個對酒精敏感。最後這兩個清醒的人一起走到山上看日出。自那次之後,他們一有空就四處探索,探多了就探到對方家裡。

如膠似漆地渡日,但人生怎會如此的平坦,因為有些人待久了,就會安於現狀;有些人卻會感到沉悶,而尋求轉變。她是前者,但他是後者。

在酒會上,偶爾遇上舊同學正是那個曾經告訴過他,劈腿是應該合法化的男人,一個同一時間擁有五個女朋友的人。他還自豪地說這是個社會大趨勢,多夫多妻制。雖然這是個多麼無稽的想法,但他卻有興趣聽下去。於不知不覺間,他跟了那個他去了夜店,體驗不一樣的生活習慣。

去到夜店,這個他...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至於他...

掛了電話後,她不得不停下來,嘗試放鬆自己,免得把自己的呼吸變得紊亂。每次和他通電好比一場角力戰,不能說是場平等的對戰,因為很多時都是他處於上風,他的每句說話總會令她思前想後。

她從街上跌跌盪盪地回到空無一人的房間裡,看著她和他的合照,心想如果他言詞鋒利點,她或許現在會好過一點。如果用俯瞰角度來看地球上的她,在地圖上她和他根本就沒甚麼高低之分,大家都仿如微塵,何其渺小。他何必說得這麼曖昧,喜歡與不喜歡都是一個答案,其實可能他只是貪她就手、貪她比他的女友順人意一點、貪她給他自由、貪她能獨立自主、貪她總是比他的女友好一點點而已,除了那副平凡像路人的面孔。這幅合照,她緊緊地拿著,眼淚一滴滴流下,恨自己為何不能狠心點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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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他不在她身邊時一定去找那個第三者。她深信如果不是她工作忙碌,那個她絕對沒有機會出場。還記得兩年前朋友跟她說小心他男友,那時她並不相信,始終她最信任的就是她的最愛,更何況她們是從小到大到形影不離,有甚麼她會不知道。

直至三年前,她考到了商品展示設計師一職後,工作令她作息不再定時,放工也要到零晨;回到家裡時,只見到蒙頭大睡的他。好多時她會蹲在他身旁仔細的看著他,短短的頭髮、粗粗的眉、緊閉著的單眼皮、高高的鼻、還有那半開合的嘴巴。她慢慢地憑著指尖撫摸著他的臉頰,像是怕忘記他的樣子,怕失去與他之間的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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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一通電之後,她知道不再會得到他的任何慰藉,可以做的只有觀看最愛的韓劇。韓劇的男主角美好得不太真實,正因為如此,這樣才能給她有足夠的幻想空間。

「咕」

這一聲,不是來自她的肚,而是她心愛的貓咪,它一躍而上了她的大腿,再輕輕的咬了她的手指,再舔咬處,作為貓奴的她拿出檯上的毛球跟它角力一番。這遊戲已經夠她玩上一個晚上,把那來電的不快一一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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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每當她努力地為她倆安排假期的行程,他總是不願意配合,每每覺得他存心作對,簡單如穿件衣服也要向她找碴;一星期前相約吃的晚飯,到了當晚卻說要加班,不來吃,回家卻發現他在打電玩;關心自己的短訊一天比一天少,直至最近連通電亦由每天一小時演變成隔天的「你忙嗎?小心不要挨壞身子」;她心想自己是否已經成為他心中那條刺,說話也不必多。

聽過朋友的話一年後,有一次半夜她如常地在中環工作,在櫥窗內的她獨過兒搬動著那副慘白的骸骨,心想人死後還要被展示著,不知道是種光榮還是種侮辱,想著自己根本就和這副骨差不遠,因為還要忙半年後開三間新舖的事。夜裡,所有的聲音都會被無限擴大。她收到做旅行社的死黨的短訊,說「還以為你很忙,你還有時間和男友去馬爾代夫旅行,幾時得閒出黎食餐飯?」。她心裡面,已經有無數個無答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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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別在早上哭泣

下了一整晚的朦朦細雨,路上的紅紅藍藍的霓虹映照街頭。常有人在新舊工作交替工之間,以一個短線旅行來為自己充充電;如果要為走出那麼逝去了的戀情,我又該如何為下個作準備,應該去個旅行、去做個水療按摩、去看本書、去看齣傷感的愛情電影。看著天下著雨,不其然想到,下雨天的你過得還好嗎?現在你身旁又是誰?

當時每天努力地工作,為了每年一次的夏季旅行,你說你最愛吃刨冰,吃完刨冰,去看我愛的煙花,穿著和服,赤腳踏著幼滑細沙,聽著海邊吹來的夏風,拿在手上的小煙火如我倆耀眼燃燒著。如果能把當時停住,多麼的美好。

天又開始下起一顆一顆的大雨,雨滴在積了水的泥濘上泛起冠狀的漣漪。持續下雨的天氣是否知曉我的心情,需要雨水來把所有的都沖刷掉。隔著一塊玻璃看著雨,只是本來覺得下雨會使一切都變得朦朧,變得美好。而現在太切合自身心情的時候,總覺得混身不自在。想不到我因為工作緣故又回到英國,自從我們在地下鐵站相遇的一刻,之後每個細節,我都記得太清楚;滑鐵盧站相遇、你一口我一口的炸魚塊、夜遊西敏寺、坐船遊泰晤士河、回到香港、計劃著未來、見你的父母、再見我的父母、直至街頭遇見你與另一名女子、一切都明瞭。窗外的一切,使逝去的回憶來到這麼近,清晰得令人可怕。往事總帶著令人懷念的感覺,可是亦有種令人無法向前的感覺;如果說幸福要也有交換的辦法,那麼要怎麼樣才能找到。

雨聲終於停下來,看一看跳字鐘上的時間,已經三時有多,距離太陽升起還是有點時間。由剛來到倫敦的那刻,雨從未停下來。我想我在這床待得有點久,我還是不該跟任何東西相處太久,親密過頭,說再見時倒是會有點麻煩,有點頭痛。往街頭走著,停著,看到的盡是不熟悉的,這個是我不認識的倫敦,街道仍舊,是記憶變得不可靠,還是一切變得太快。終於瞎逛到這間熟悉的舊式便利店,上方還是陳舊的黃藍膠招牌,內裡是窄窄的通道,貨架上的貨品密不透氣。走到收銀處買了香草味煙草,站到門前捲起煙來,曾經有人問過為何不簡簡單單的買盒裝煙,我總是平淡的回答著「那些太中產了」;事實,愛情不就跟那些香煙裡的尼古丁一樣,一吸以後只會沒完沒了,這些捲煙好多,可以單純地自由地享受著箇中樂趣,不喜歡吸又不會有甚麼東西在催化。

抬頭看見了漸消失的月,看著街頭那宿醉而吻的那對人,我感覺到雖然我需要戀愛,但我不是一個人,因為開始懂得與自己好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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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濕滑的路上,拿出袋中那盒香煙,當香煙處於食指與中指間,不其然想起了她。這個她,不是家中熟睡的她,而是多年沒聯絡的她。現在的她是如何的樣子在我的心中已經想不起來,可能愈是想記起就愈是牢不住。只記得以前每當我抽煙後,她總會推開我,並說口臭的人不配吻她。從那起,開始慢慢的戒起煙來,人也開始變胖,還笑說我是她專屬的沙包。如果說激情與甜蜜成正比的話,那吵鬧與激情如是,而冷戰的時間也愈來愈長。或許想要的太多,能給的太少使彼此的分歧變大。離開她,她或許會過得好一點。我離開時,選擇了頭也不回。

離開她以後,想也想不到會跟青梅竹馬的她在一起。而煙又開始吸起來,我可沒深究為何我再開始吸。我和她是青梅竹馬,由小學至大學,我們都是讀同一間大學,不曾離開過彼此,她和我可說是知道得清楚得過份。最初的愛情已經預示了彼此間只是一種近乎親情的感情,就算過了十年,分別應該也不大分別。不經不覺間已經三年間,到了世人眼中那個非婚即分的階段。這晚想起了除了老媽以外的兩個女人,人與人之間本該不作比較,倒不如認真地想去或留現實點。逝去的,終究成為了永遠,如散落的煙灰,要拾怎也拾不回。說到煙,有一天,跟同事抽起煙時,大家聊著為何會對抽煙這回事如此的著迷,抱著的看法不大相同,有的為戒煙而抽,有的為了減壓,有的為了社交。那一刻,我明白我迷上的不是因為尼古丁,而是為了吸不一樣的空氣。這空氣像是種靈魂交替的儀式,使一切都起了變化。

下雨天,遇著生銹的愛情就如風濕一樣陣痛,偶爾還是會想到之前是怎樣的模樣。今天想到的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需要你,而仍待在你身邊又不告知你,你會覺得我是個可恥的人嗎?

站著街頭,透過濾咀呼吸的瞬間,看著那對擁吻的人,想著曾幾何時跟她也是如此的接近。可惜,現在的我只是她生命中的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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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三小時前,我沒有跟她在酒吧裡相遇,或許我已經在家抱頭大睡,或許還是在酒吧和朋友狂歡。吻一個人不需要太多理由,享受當下最甜美的。

天上雲開始散去,青空再現,下雨亦無需任何理由,就讓痕跡在記憶中慢慢流走。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燈塔旁的咖啡廳

漆黑,空無一物的油柏路上,他們二人不知低頭走了多久。在月亮的映照下,地面上一切都顯得荒涼,二人沒談話,但他們都沒感覺到寂寞,縱使或許會發現些甚麼,就像掛在天上的月亮;不過更吸引他的的是油柏路上的裂紋,他並未發現其實內心的裂紋如路上的紋一樣,過去的經歷不規則地走由深處走到表面,就算他知道了也無法控制,因為愛與恨從來都是無法量化,無法理性地制止。

他曾經想著,那一個他追求她的是多麼的十全十美,雖然還未碰過面,但是已經從旁人得知,那個他比他更為合適。妒忌自然少不免,不管是那一方面都這麼優秀的那個他,妒忌也只會令他更自悲,更討厭自己。因為生於低層,書也讀不成,做一份隨便找個人也能替代的工作的他,一天只是偶爾在街上遇到她,幫她引個路,或許這就是命運對他的一種戲弄。與其說成妒忌,他倒覺得羨慕,這種感覺比較相近,那個他與她,家庭背景、朋友圈子、喜好、衣著都是門當戶對。

走過街燈下看到街邊那枯萎了的花,不清楚是小黃花定還是其他品種的野花,他心裡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讓這次的愛情慢慢凋謝,死亡或許是種出路。花死了會重生,如果有多次機會重來,一切還會依舊,結局還是會一樣嗎?每一次都是場賭博,開大或開小,好像都不由自己去決定,就算是看起來一切掌握中手中,其實命運一早編寫好。如果人一生只能談一場戀愛,人還會濫情?還會視戀愛為一場遊戲嗎?不過說到底,很多人口裡總是說著自己有多愛身邊人,其實說到底戀人所愛的只是愛情的本身,而非情人,但情人的存在是必要,因為愛情需要一個容器才能把它承載著。不過這一次,他並不肯定對方是否還愛著他,更不肯定愛她的某人是否真的愛她,他只能肯定的是他還愛著她。愛情就是有種魔力能令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的危險性。位於愛情中,時間一久,只會被讓愛情淹沒,最終忘了理智。他為了不讓理智全被愛情淹沒,只好把自己豁出去,與其等人去了結,倒不如真誠地退讓,向真愛告別。

至於她,曾經恨他,很恨他,他總是多麼的吊兒郎當,猶豫不決。一起後,她不肯定是否她的背景剝奪了他的思考力,只留下他的行動力;還是愛情令她們互相摧毀對方。心裡面想的還是他,始終犧牲了這麼多的光陰去恨,多麼不值。就算多麼的恨他,多麼不值得去愛,
找不到理由繼續也好;就算大家的距離是多麼的遠,命中不是註定的,憑愛的努力定能克服,定能勝過命運安排。愛始終是愛,恨還需要嗎?

不經不覺間二人走到海邊一個咖啡廳,穿過了門口,門關得很重,外邊的風大得很,他們坐在窗邊位置,他們看得很清楚外頭的樹葉都被強風刮起,遠方有座燈塔,二人不經不覺的把視線專注地看著燈塔,直至一名女店員親切地問候著二人要甚麼。

「兩位,想喝點甚麼?」女店員問著。
「兩杯咖啡。」他深吸了一口氣。

他倆點完餐以後,他的手很自然地玩弄著盛糖的銀色鐵盒;她的一隻手托著下巴,另一隻手的食指則不停地打轉,二人都在找一個溝通的契機。

他曾經覺得她就是他的心靈燈塔。
她曾經覺得只要她倆肯努力就能超越彼此的高牆。
他曾經覺得他自己能憑雙手把她救出那家族枷鎖,為她換來自由。
她曾經覺得愛能夠使他不再介意身世問題,視他如朋友,如親人。
他覺得她開始跟以前不一樣,跟其他人一樣與他保持距離。
她覺得她倆步伐愈來愈遠,愈是努力維繫,愈是抓不住。
他覺得只要知曉她與那個他怎開始,就知道怎樣完結。

一陣沉默。他終於要把話說出口。

「甚麼時候開始?」他尖銳地問著。
「開始?」她疑惑。
「我問你在哪裡認識他?」
「你說甚麼?」
「你愛他甚麼?」他用不耐煩的語氣說著。
「為什麼呢...我怎麼會愛他..我怎麼可能?」
「你從來都沒有愛過他?」他咆哮著。

女店員敏銳地看著他們,放慢了調咖啡的步伐,她盯著他看,又盯著她看。

她的雙眼中的淚水快要湧出來,她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說著這樣的話。有一刻,她想解釋這一切,但她知道一切都太晚,來不及說清楚。

室內的空氣都靜止著。靜得只聽到咖啡機傳來的機械聲。

「我...」
「你可以瞞得過我,但你瞞不過天,你的一切一切,上帝都看著你!」

從不相信上帝的她終於哭了。她不敢相信她的努力仍然輸給命運。

他甚麼都沒說,頭也不回,離開了咖啡廳。

先前所點的咖啡來了。她看著這個白色瓷杯裡的咖啡,想起了從前他總是會幫她用匙,一匙又一匙的糖放進咖啡杯裡,邊說著咖啡總是甜一點好。美好的回憶就如咖啡加糖一樣,多一匙就多一份甜,但過多所有都會壞掉。過去的,就算是喜歡,剩下的只是無能為力,也只能忘記。但忘記這二字好像不太適用於愛情,因為愛的痕跡從不會消失。

眼框牢不住淚,淚滴在木檯上。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獵犬

「砰,砰,砰。救我啊!」這把聲音已經聽得太多已經習以為常,他是我隔壁的瘋子,每次他吸完大麻總會過來煩我,但每次我也不會理會他的;不過平常我總會找他談談,他可算是同層最正常的一個。

他不在的時候,我喜歡躺在床上,每晚耳朵一定聽到的是霓虹燈發出那電流交換的聲音,就算已閉上了眼,眼簾總是透著窗外射進來那刺眼的光。小時候,學校裡的同學總是說著最愛夜裡那發光的霓虹燈,是多麼的耀眼,多麼的美,我從來都感受不到那種感覺,對於我來說霓虹燈只是樣礙眼的東西,沒有了世界有多美好,最美的是滿佈星光的夜空。

每個春季開始我總喜歡爬上附近最高的天台,敞在天台上試圖距離地面遠一些,嘗試在這世人稱呼的東方之珠中,找出獵犬座,外人總覺得我很白痴,在香港這個地方找尋星座,比嫁個有錢人更難。有人曾經向我提出建議說不如買個星座投影器,我總會一口拒絕,為什麼?因為它投影得不夠真實,一顆星之所以吸引是它本身是發光,來自數千萬的光年以外的地方。總想著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了燈光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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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問他,「如果這個世界再也看不見星星的話會怎樣?」
他只是鬆鬆膊地說,「想著這些事,只是在浪費生命。如果在想沒有星星這回事,很容易就想到其實這個宇宙沒有了地球也沒有問題,因為那些遠遠發光的星體比我們更大更亮;在這一邊的我們自以為自己是全宇宙唯一具智慧的生命體,這是多麼的自大。以為科技強大到已令人類於月球上插旗,不過回來這麼久,生活還是毫無變化。這樣來看自大的背後是多麼空洞。其實沒有了月亮,我們的世界才有巨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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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透過窗外的短梯爬上天台,在這裡真的看到不少霓虹燈,但我一點也不享受。天上太多雲,唯有多等雲散去才看,我閉上了眼,聽到擾人的嘈雜聲;未幾,這些嘈雜聲停了一下,再次嘈吵起來。我張開了雙眼,見到地面所有發光的熄滅了,再看遠一些的地方都沒有光,心想太好了,終於如願以償可以尋找獵犬座。

「黑黑的天空,我終於見到你。」

我的瞳孔放得很大,只是看見在雲後的月亮;突然街上傳來尖叫聲,微微地看見街上有點點光,應該是手機發出的。當我轉身走向往街道的樓梯時被絆倒,我發現了一個卧倒的男人。

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肥皂


看到牆上的海報,海報裡有兩個人,一個男和一個女。他們正竊竊私語,

「你千萬別忘記別告訴他,他出世就是錯誤,他不該被生下來的。」
「我當然沒有忘記,要不是他出世,他的母親不會死去的。他是災難的」
「不要再說,他聽到我們說的話。」
「我們又見面了,今次我可不是跟你說笑,你將發生巨變,但你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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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的時候,摸一下後腦,繃帶縛得有點緊,醒不起為什麼會在這裡,醒不起這裡是哪裡,更醒不起我是誰。我走近了窗邊,看到了一張又一張的memo紙,上面寫著,去哪裡,見誰,和誰在哪裡吃午餐,那個他是誰是怎樣的人,但這些這些一點也想不起,這些事我都經歷過嗎?我不知道,隱約間醒起一些片段就像和誰吃午餐,但這些真的是我的記憶嗎?記憶可以扭曲,所記住的可以跟現實完全不同,因為記住的只是感覺。記憶是可以抹殺的,抹殺過後,生命就可以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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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Hugin)與記憶(Munin)存在甚麼關係?

如果捨棄了思考,將會是一個怎樣的光景?可惜現在的我是被捨棄了記憶,唯有靠著唯一的思考生存。正正因為鏡的存在提示著這個世界的存在性,但我望著鏡中的自己,透過這雙眼找不到自己。我就是那鏡中的那個我嗎?隔著玻璃摸著左右完全相反的我,感覺不到絲毫的感覺,像是一個沒靈魂,根本只是一個倒影,一個幻象。準備扭開水龍頭之際,在左方看到肥皂上寫著。


   快走
       」

就算記憶被抹殺,命運早已註定一切的路。我想,不停在想為什麼要走,為什麼要「快走」,這是否就是上天的指引?

回到客廳裡,時鐘在搖擺著,我看著那鐘擺
從右到左
從左到右
從右到左,在那柔和的燈光下,我已忘了看了多久看了多少來回。我試想著用念力把它停下來。突然那鐘擺停頓,甚麼的一切也跟著熄滅了。燈熄滅了,我隨隨點起了煙,在想如果吸入的是未來,那吐出的是種無法挽回的回憶,點燃這個動作就是出於自找煩惱的慣性動作。我隱約記得這裡好像有妳的痕跡,請妳告訴我,我的回憶不是空白。愈努力去想,愈是想不起,那頭上傳來的陣痛提醒我要走,我手中的電話響起,它不斷地響著響著,未幾它不著響,我下定決心打回去,那時,我已經聽到的是「你已經接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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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的記憶已開始從身體內蠶食出來,我感覺肚上開始出現黑色的斑,如火燃燒開去。我受不住了,衝過去隔壁找這裡唯一的女性好友小美。

「砰,砰,砰。救我啊!」

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軍刀

一覺醒來,滿頭大汗,試著把汗一一抹走,多得像雨下得那樣多,心仍強烈跳動著。強尼心想太好了,原來一切只是發場惡夢,看著背著他睡著的葵,頓覺安心。驚魂未定的他眼光光的看著天光,有些地方白,有些地方髒,看來一陣子要把它清楚過來。正當他想翻個身,親他的最愛,他從睡房內唯一的窗子,正正就是最愛睡的那邊;因為沒拉著窗紗,黑漆漆的背景,讓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的右手正拿著尖銳的軍刀,而她的眼珠是全白的時候,他深知不妙,暗暗地叫了聲「SHIT」,亦已經開始轉向他原本睡的位置。她已經轉過身來,用雙腳夾住他腰,她雙手舉刀,口中發出刺耳的聲音,他寧可放棄雙耳也不要被刺中,可惜他的雙手不聽使喚,腸的位置已被刺中,她還把他的肚剖開,拋開了刀,開用雙手把腸一下又一下地從他體內抽出,那雙染滿血的雙手,沾滿了血跡的嘴巴,開始吞噬著他。

一覺醒來,滿頭大汗,試著把汗一一抹走,多得像雨下得那樣多,心仍強烈跳動著。強尼摸著,仔細地研究自己的肚子有否被解開,心想太好了,原來一切只是發場惡夢。自己不自覺地在沙漠中睡著了,這也難怪經過連日來的趕路,水份的不充足,身體又過份透支,發惡夢也不足為奇。看著天上的月亮,想起Neil A. Armstrong說過「That's one small step for a man, one giant leap for mankind」,他不管美國人或人類是否已經登陸月球,而那條登陸月球的片是真假根本就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的戰爭甚麼時候才會完結。天又開始閃起光來,敵人來襲,他跟他的同伴拿起步槍,開始跟敵人們對抗起來。午夜來襲是常有的是,但今次的空降彈未免太多了,他跟身邊的走著避著。突然有一聲天大的爆炸聲,他發現了同鄉被炸斷右腳。他最初想幫忙的,但最後決定捨棄了那同鄉,他的名字是奇雲,多麼普通的名字,但強尼卻記得多麼的清晰。想走的時候,奇雲牢牢地捉住強尼的腳,眼望得他很緊,緊得他喘不過起來;瞬間,他想起了家鄉,想起了那山丘上的彎曲的老樹,想起了那時看到街邊的海報,而為著當上英雄而投考入軍,多麼白痴的想法。想著拿起槍枝殺人的瞬間,是多麼的雞皮疙瘩。但到了這一刻,他只想保命,懦弱的心聲不斷從他耳邊說著「逃走吧,這裡不適合你的,回到鄉下還有很多事可以做,可以做愛,可以吸大麻,可以喝啤酒,走吧。」一把不溫不火的聲音,一步一步進逼那細小而脆弱的心靈,令他更想擺脫腳下的纏繞。

在揮腳的那刻,看到散落在奇雲附近的一串串腸,平常可是沒甚麼特別,但他總是很在意那些內臟。奇雲嚷著強尼帶他回去,他還要照顧他的未婚妻,經歷戰爭久了,好多往事都慢慢一件件的刮起,終於醒起他那未婚妻是多麼的美,她的秀髮,嬌小的身形,多麼若人憐愛;他還補足說救了他可以拿去那山丘老樹有著他埋下的錢。除了那懦弱的心聲,還有小人的貪婪斥喝他「世上那有這便宜的事,有錢有女人,不去做簡直對不起上天和良心,殺了他吧」,其實在強尼的心哪裡有良心,或許是有但早已被那貪婪埋在深深的泥土裡。應承他後就扶起他並在自己的腰間用右手拔出軍刀,往奇雲的肚劃出了一個弧形,他放開了左手讓單腳的他摔倒在地上,他開始抓著那破了的肚皮,把掉出來的腸一條一條塞回去,強尼看著就像是他小時把釣來的魚放在地上,享受地看著海中的魚如何在地面上掙扎著,直至變成死魚。不過遠處那炮彈聲喚醒了他,遂之後拔足回大本營去。逃跑的時候看到不遠處有個小孩穿著軍服,樣子像是小時候的強尼。臉上帶著看不見眼睛的微笑看著這邊的他。

一覺醒來,滿頭大汗,試著把汗一一抹走,多得像雨下得那樣多,心仍強烈跳動著。強尼心想太好了,原來一切只是發場惡夢,看著背著他睡著的葵,但那懦弱的心聲又開始喃喃地說著一些他聽不到的話。他決定去洗手間,洗洗臉,清醒一下頭腦。走出洗手間後,床上的葵不見,只剩下床舖與被;此刻廚房傳來聲音,遂他一步步走過去,看到葵煮著簡單的煎蛋和腸。葵微微地笑著,看起來有幾分像自己小時候,她端上了排得整齊的早餐。好轉過身走到多士爐拿出剛焙的多士,準備給強尼,而強尼正品嚐著那早餐,他覺得這早餐的賣相雖好,但可惜的是沒有甚麼味道。他一邊用那軍刀切開碟上的腸,一邊卻聞到了腥味。

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你試試寫寫你的名字來。」

「為什麼?」

「沒甚麼,隨便寫一寫,我再說吧。」

「你怎麼不能直接點?想說甚麼就問吧!」

「有些事,不能說,你沒聽說過耳聽三分假嗎?」

「好吧。」

「寫好了吧?」

「寫好喇,難道你看不出嗎?」

「我看,這,你是個外表很強橫的,但內裡可是很脆弱。」

「不會吧,你騙人的吧。」

「你可以說我騙你,但你的字說明你是這樣子的人。」

「我隨便寫的,那可以作準?」

「話可不能這樣說,因為你寫的都是隨心而發,所以已經不用多解釋了。」

「你畫一幅人樹屋的圖給我看,看我怎樣解釋。」

「啊?!你甚麼時候學懂這個,告訴我吧。」

「我不要!」

「你真的  不說嗎?」

「不說。」

「那好吧。你不說我走喇。」

「你夠種就走!」

「好吧,是你叫我的。再見。」

她只能看著他遠遠地離開。想著,為什麼你懂我的,但卻要這樣傷害我,我只不過是耍嘴皮,你幹麼這麼認真。

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燈塔

在咖啡室裡,柔和的光線從窗邊一條一條的滲進來。妳坐在我眼前不停地一碟又一碟清得乾乾淨淨。

「你食左好耐,食夠未啊?啲cake好肥。」

「咁我未飽麻。」

「成日淨係掛住食,除左食,你仲識d咩?最初識你個時都唔係咁。」

「咁我鍾意食野你都唔係第一日知架。」

「都唔知你男朋友點頂得你順。」

「我係你面前先食咁多,平時係佢面前點敢食咁多。都係你最好。」妳微微的笑著。

如果我早點認識你,妳和他的故事應該早就改寫成我們的故事。妳知嗎?這個咖啡室外面有個三十年歷史的燈塔,一直以自身的光芒去看守這裡。秋風送爽,海邊的感覺隔著玻璃窗也感受得到,窗外正有一對小鳥在空中起舞,店內音樂正好播著《The Beatles - Norwegian Wood》。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08:30

星期一 08:30
星期一的早上,異常的睏,只能怪昨晚玩得太兇。排隊的人默不作聲,車聲不絕,我連按手機的動力也沒有。排隊的人龍開始走動,巴士應該來了,因為人太多,打了好幾個轉。轉了一兩個圈以後,我嗅到一些異於巴士的廢氣以外的香味。人群中,我找到你了,那短頭髮的你雖然沒有大眼睛,筆挺的鼻,櫻桃咀,但身上那份朝氣是其他人所沒有的,猶如沙漠中的綠洲一樣的罕有。可惜人龍的走動,見了一眼就再也見不到。不過我相信這星期會是一個好的開始。


星期二 08:30
基於昨日那個朝氣女為我「打氣」之後,今日仍然係精力充沛,就算是寒冬,也充滿著溫暖。今天的你排在我的前面,雖然在你的後面,但我亦感到你的氣息。你順著人龍轉彎的時候,你終於和我四目對望,你向我笑了一下,這一下彷彿向我的心開了一槍,心臟停頓了,腦袋一片空白。我甚麼都想不到,就晃著上巴士,上班去。

回到公司後,同事甲見我如此的模樣不禁問了我發生甚麼事。

「我想我已經開始迷上她了。我連續兩天見到一個...很正的女孩。」
「真的那麼正嗎?不過沒圖沒真相,你明天給我好好的拍照。」
「啊..好啊。」


星期三 08:30

然而,昨天的期待被昨晚的病魔所打倒。我不幸地病了。

「我今天回不了來。」
「別跟我說你今天為了偷影那女孩的相,而不上班!?」
「不是喇。我病了。」
「戀愛中的人會容易病一點,那怕只是單戀?」
「沒錯喇,沒錯喇,我還要看醫生,不說了。」

不知你今天會過得怎樣,你會想起我嗎?頭很痛。


星期四 08:30
病假放完,就要準時上班,今天不是特別精神,但我倒希望見到你。排到了站最頭的位置,巴士也到了,我想我應該多等一班嗎?就多等一班吧。等了又等,還是看不見,我想我們的緣盡了,一切也隨我的病而去。

星期五 08:30
星期五,應該要快樂,但我沒遇上你,我能快樂嗎?其實我們說不上萍水相逢,只能說相見,相遇,一段輕如塵的關係。我們還會遇上嗎?如果我們再次遇上,我應該說聲甚麼打開話題?

你的頭髮很美?你應該說了句多謝,就可以完結對話。
你很香,你用甚麼香水?你會覺得我是變態的。
你在哪兒上班?絕對不想被你認定為跟蹤狂。
這麼巧,我們又見面?這麼土的開場白。
昨天不見你,你去哪?這會不會太煩人。
你的電話是甚麼號碼?太直接了吧。

想了好幾轉,人龍也依舊打了好幾圈,你竟然從人龍中出現,這是出乎我意料之外。腦內想的通通跑掉,腦袋再次空白了,你又對我笑了一笑,我下意識地回了一笑,就趕快把頭望過去巴士的方向,裝作沒事發生。

我竟有想你的勇氣,卻沒有認識你的大膽。可怒也,可悲也;怒的是等了這麼久卻一句話都說不出,悲是我的勇氣細小如微塵。就是這樣我上了巴士,望著你在巴士站等下班巴士。

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巧克力

窗外起了陣風,吹來了夢,夢見了你。我嘗試著跟你說起話來,但我卻說不出任何話來,你卻向我報以微笑,你開始走遠,當我看著我的腳牢牢地站著時,抬頭時你已經不在了。

我已經忘記了你有多久沒在我身邊。又想起當天的對話。

「我們會再見面嗎?」

「或許吧?」

「不如留下來吧。」

「那邊有等著我處理的問題。」

「處理完後,你會回來嗎?」

「或許吧。」

我拿著你給我的巧克力,你說是你親手做的,是一盒有白和黑的巧克力,還有張小卡。

      Baby,
           有人說過   最美的愛情像巧克力。
                                                                  Love You
                                                                               wong
                              」

自從你離去,我問過很多人,去過很多地方找尋你。有人說你去了比利時,學習整巧克力;過了不久,有人說你去了法國學弄甜品;再過不久,說你在上海開了甜品店;最近聽說你向一個女孩求婚了。

你知道嗎?當我聽到的時候,是多麼的痛心,我還在等著你,你怎麼能捨得我一個人。你還記得我這個人嗎?直至一天,好友瑜叫我一齊去上海旅行散心,我心裡一直在想如果,如果我在上海真的遇見你,絕對不會再讓你離開我,所以我爽快地答應了瑜的請求。

頭兩三天,去了很多遊客會去的地方,外灘、靜安寺、世博等等都去過了。心一直都不在這,我一直都東張西望,去了很多間甜品店也不見你的踪影。有時候一個人就很容易會在這裡迷失,可能有些東西愈用力去找,愈是摸不著邊際。

在上海最後的一天,瑜說這裡的巧克力蛋糕很配喝紅酒。這裡燈光帶點昏暗,旁邊有個酒吧,有個裝滿了蛋糕的玻璃櫃,我們點了兩客出名的巧克力蛋糕,紅酒和一個甚麼巧克力酒。心裡倒是想著,最後一晚在上海了,一心想找到他,卻一個影也找不到,倒不如今晚喝個醉,明天回港重新開始好了。

喝了好幾杯後,決定走去店外抽根煙再繼續喝,一路走出餐廳,每一個人都向我投以奇怪目光,我就像這裡的一個異類,該不會是我喝多了而失態吧。還好,走出了店外,沒太多人,但這個時候,卻出現了個應該是酒保。

「你喝太多了,你需要回家了。」

我心想我真的好像比平常喝多了,嘗試望著地磚上的線令自己清醒點。

「這是冰水,喝點吧。」

「謝謝。」心想這個酒保也挺細心。

「其實我一直等了你好久好久。」

「你是不是認錯人喇?」

「沒有,你還記得今天是甚麼日子嗎?」

「今天是...」誰記得今天是甚麼日子。我開始抬頭離開地上的線,轉移視線到他的面孔。

「今天是我們相愛八週年,雖然中間有段時間,我消失得無影無踪,但我一直有留意著你,等待著今晚的來臨。Flora Ho, would you marry me?」是他,他已經半跪,張開了那八角型紅色的戒指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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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late又名Xocoatl。Xocoatl解作苦水,又曾被稱為神的食物。 -

這是我從網上找來的解釋,我終於明白為何你會寫上「Xocoatl」

大概是經歷過苦澀才有資格去享受最好的。

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失落的八王子


我要告解。對不起,拉麵神,剛剛我沒有清碗。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夜幕低垂,於油麻地與佐敦街頭游走著。拉麵癮起,來到這條人氣不重的街慢慢地行著,白白的門框吸引著我的眼波;而案發地點-八王子拉麵館,原諒我的愚昧,我曾經想過八王子是一個人,一個王子,又或者可能是八個王子,但實質是一個位於東京都的地方(所想的名副其實想錯了)。最初,看著門口的餐牌,大概明白到這店是以賣牛骨湯底馳名的,心想蠻特別,但那一幅幅的拉麵圖,我那危機感叫我感覺到一絲絲的怯意,我應該聽到你告訴我不應去食,但本著「老子甚麼也不怕」的心態坐去試過究竟。坐下時,服務員爽快地遞上餐牌和清水,心想不錯,挺殷勤。再看餐牌,當場目瞪口呆,想不到竟遇上了低像素的餐牌。一般來說,餐牌只需簡單地列出拉麵名字,如有圖的話更能令顧客明白到拉麵的外貌特質;但當看到「起格」的餐牌,心想中伏了,不過仍抱著一絲的希望,希望這些都是錯覺,因為店內都有不少人光顧(其實這樣想的心態是相當錯,相當奇怪,應該要相信自己的直覺,相信自身的食運。講到食運晚點有機會再談)。好吧!最後我點了牛骨拉麵(白湯底)。

過了好一會兒,服務員端上拉麵。驟眼一看,白白的湯底,面頭的是厚厚的一層油,心想著不要緊,先嚐一口湯底。嗯!第一口感受到都是油膩感,再喝一口水;給多一次機會,嚐多一口,還是油膩感。我開始質疑自己究竟是我對油膩太敏感,但還是大家所選的都不是這個湯底。雖說香港很多人都是瘦瘦的身型,但也不至於有人會選擇油膩的湯底來增肥(當然各花入各眼,如同有人喜歡有「肉地」的女孩多過「筷子」般的女孩)。再這,可能有人會問這和平常的豬骨湯底有何分別,我會告訴這個人聽,豬骨有的是膠質感,對我來說這個是油膩感。

本著「老子甚麼也不怕」的心情吃了一口麵,質感似現成做的麵條,軟硬程度是中等,比起其他拉麵舖的留於行貨,掛湯能力低(正確來說掛油能力還是OK)。吃到溏心蛋的心情像到了谷底,還可以接受,蛋味不足。不過當夾起叉燒時,再度提起興趣,因為他們用的是豬頸肉,但切割豬頸肉的大少和一般的叉燒無異,卻吃不出肉香,只有其質感。如果你問我,這個麵最好吃的,相信就是溏心蛋。到最後,尊重地,吃光了麵、叉燒、溏心蛋,不過湯還沒有清。

說到價錢,有人會說價錢平的別要求這麼多,但一碗麵,下多少功夫,多少心機,食家是嚐到出來,可惜的是我感受不到師傅,店舖對拉麵的用心。恕小人之心,膚淺!吃罷,付錢(連加一)就揮袖離去。

名字:八王子拉麵館
地址:油麻地白加士街127號地下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藥丸

「擁有你所愛的」

「真正的讓你high翻天」

阿寺看著街邊那些宣染著所謂「愛」的產品。想著自那個時候開始,所有東西都灌注了情感。無錯,開始時,人們很懼怕這些東西,但久而久之,透過不同途徑的宣傳,由醫生、營養師的報告、再到社會上不同人的試驗等等,這些「証據」都一一証明「無害」,廣大市民就失控似的迷上癮。近期,最流行的就是藥丸狀的「愛愛丸」,吃了就會令吞丸者更易感受到被愛的滋味,盒裝上所寫的附作用是會帶來口渴。阿寺曾經嘗試過類似的情感食品,不過最終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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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來一口啊。」

「為什麼,我才不要把那塊紙皮放入我的口!」

「寶貝,你不愛我嗎?我已經吃下喇,你看。」說罷阿桑把口張得大大的。

其實這件事已經爭持著一小時有多,到最後阿寺放棄了堅持,吃了。阿寺不吃的原因,其實他不是不想吃這塊紙皮,事實上,阿寺已經不再愛她,而當日他正想著如何跟一個不再愛的人說分手,但不知是上天的安排定,還是這個女人過於主導整個空間的節奏,令阿寺再度對阿桑充滿著愛意。

後來,他們去了很多地方,去了沙灘放支裝的煙火,去了山頂放那人造的雪雨,窩在車裡過了兩日一夜。過了九十六小時後,藥力過後的阿寺,終於從那愛意滿溢的感覺走出來,頓時感到孤獨感來襲,就算身邊有那個還未分手的阿桑。他從未感受過如此的空虛,那感覺就像擁有過千百萬但就用在一晚後,醒來那刻的感覺,感覺是用了,但心裡的愛就像被淘空一樣。

「寶貝,你醒來啦?弄個早餐給你啊」

「你愛我甚麼?」阿寺的頭陣痛著。

「傻瓜,等我數數,你的眼、你的鼻、你的嘴、你的頭髮、...你的肌肉太多了,不過還是可以接受,你的一切我都會接受。」

「我沒有缺點嗎?」

「經常不知走到哪裡去了,電話又不打一個回來;睡覺前又不打電話給我;每次經過那糖果店又不給我買糖,其實還有很多,不過我就是喜歡酷酷的你,我要黏著你到下輩子。我愛你,寶貝」阿桑就走不經不覺中繞著阿寺的手睡著了。

原來她在他沒發覺的時候已經服用了那紙皮。他在她不發覺之下離開這個房間,離開的時候,他望了她一眼,轉身離開了。關上門的那瞬間,阿寺恍惚感受到一陣涼風經過。

隔天,他路過了她最常逗留的地方-糖果店,而他就在街頭的轉角,用著舊式的柴油火機燃點起手中的香煙。那耀眼的糖果店招牌,刺眼得跟太陽沒兩樣,反正抽過這根煙以後,一切都會隨煙而消散,阿寺是這樣想的。有一男一女從店舖走了出來,溫馨似的繞著手,小聲說大聲笑的站在街邊,應該是等計程車。阿寺用心的看這對吵鬧的情侶,原來是阿桑。

阿寺想,我的愛原來是多麼的脆弱。昨天才剛剛說分手,今天你就摟著別人,對於阿桑愛情是如此的簡單嗎?你不愛我就轉移給下個,更諷刺的是你愛著的人那個容貌是多麼的我,究竟你是愛上容貌定還是我這個人?

阿寺不禁仰天一嘆「原來這就是愛?!」

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電車站

雖然今日已經是星期四,但星期一的事仍然歷歷在目,還好,還好,還有一天就是星期五,可以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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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絕對是精神最差的一天,窗外有點陰,時間已經五時多,工作已經毫無心情去完成。不經不覺,已經是九點多,我的天,要回家了。跟同事說再見,走出大門,進入升降機,如常地按了地下。出了大廈之後,不期然,吸了一口氣,是瞬間的自由空氣,不過中環的空氣真的很混濁。月亮,你還是圓點好看,現在太瘦了,一條線的。

來到了電車站,等了一架又一架;對面街有個人站了好一會兒,十分面熟,是他。我吸了一口氣,想不到久別了的會在毫無預備的情況下看到。一幕幕的舊畫面浮上來...

說好的旅行
說好的新居
說好的小孩
說好的幸福
說好的將來
說好的誓言

已經兩年,七百三十天,我以為我已經放下你,忘記了你的好。我的記性何時變得這樣好的,人總是會選擇性的記下不該記的,應該記的卻怎也記不起。

我多麼的期望電車快點到來
我多麼的期望你快點離開
我多麼多麼的想...

其實我還未被你害得夠慘嗎?
你應該和新女友很開心了吧?
今天應該只有我一個記起最後你跟我說沒有了我,你會過得好好的。我曾經覺得你的臉是可以倚賴,可以信任。此刻,這是多麼可笑,多麼諷刺。

為何,為何還要想起你的溫柔,你的關心,你的好?

我何時才能忘掉這一切。

眼見對面街的他正在撥打電話。怎料到,手袋裡傳來電話震動,是無法顯示號碼。我應該接聽嗎?如果是公司打電話來,不接聽便麻煩,但如果是他的話,就更麻煩。最後我還是硬著頭皮,接聽了。

「喂,最近有無時間接freelance,有份稿想你幫手寫寫佢...」

工作忙碌一點或許會令新月變得圓一點。

2013年2月25日 星期一

茶花鞋

花開,花落,回想這一切。你的微笑,一舉手一投足,離別的擁抱。

窗外這個茶花園是他為我而設的,此地獨愛留在這茶花園,其他的地方我都不願逗留。因為片地茶花勾起了在你家那盆小小的茶花。你於我離開之時,送我那繡上茶花的紫色絲綢鞋,說「甚麼都沒能送你,只有這雙破鞋子」。

我「我們一起喝杯酒。」

他「平常的你不是滴酒不沾嗎?」

我「難得百花齊放,偶爾破例又何況?」

他「難得佳人肯把酒齊飲,何以拒絕?」

他一連喝下數杯。

我「你知道栽種茶花其實是不易的,要栽種在腐泥之上,才能生長起來。你願意為我而死嗎?」

他「你的花海,乃吾之天下。沒你的天下,那怕是一嘍煙。」

不知他是因為毒發於心,還是心甘的被我補一刀。一刀割其頭顱,放在身旁的布袋。他的血染遍白色的茶花園,茶花的味道中混雜著淡淡的血味。茶花雖美,但也需要腐泥作伴。

穿上那絲綢鞋,鞋墊繡著「吾愛同在」,腳踏快馬,便離開大宅。這個既非男,又非女的人留得住我在的地方可能不多,但留住我心的只有一處。放下了布袋於交收之地,服了解藥,未等毒解,追兵已至。快馬加鞭,可惜已被追至河邊,別無他選之下,唯有跳河。

〔盡管今世乃不倫之戀,也要愛下去。若有往生,但願下生能譜出簡單愛曲。〕

跳進河後,浮起的只有那雙紫色的絲綢鞋。


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巴士上的阿叔

那天,我坐上了巴士上層。巴士行駛期間,有另一輛巴士經過,看見了同樣坐上層的人本是平常事,但我看到了一張仍深深烙印著我腦海的臉。

擁有著這張臉的是一個上年紀的大叔,眼看著他,好比《買兇拍人》的詹sir為著朋友關係而死的樣子。他充滿著驚嘆,眼不眨,這個口不閉目瞪口呆的大叔其實向後望著一樣東西,但他看到的是飛碟?是隕石?是甚麼?起初我也不以為然,但看過如此戲劇性的畫面,我唯有看看甚麼來著。

後來我發現那裡有的只是一棟棟高樓,一個平常人會為高樓而感到驚訝,露出目瞪口呆的樣子嗎?對於都市人來說,高樓、屏風樓、60層、70層高的絕不感好奇,這是出於習慣嗎?會引發起大家的好奇感,會是從未見過的科技,定還是遠古遺留的智慧嗎?十年以後,我們的小孩還會看見大自然嗎?看見時會如發現新大陸一樣嗎?以前人們和動物共存,人類的房子圍著自己,動物四處走;但現在動物反被圍住在動物園內。

現在影相留念的人多,但保育的人少。相片中的只是一張現實的紀錄;不過現實中的卻不只是平面的相片。

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Lomo相機與咳藥水.續

電話響起了,是妳打來。自上次幫妳拍完的照片後,我一直都沒有再回到那診所,牆上的照片已經沒有添上新的。此刻,我應該聽嗎?可能妳沒有為意今天是情人節,可能是你的另一半把你拋棄。我曾經跟自己說過別再找你,鐵了心,去找另一個好了。天下之大,找個新的有何難?

妳:我而家係避風塘,你可以過來搵我嗎?

我並沒有出聲,因為在想,妳找我是為了甚麼,是為了在這情人節的日子不寂寞?

我:好啊,等我,30分鐘後見。

我還以為我已經戒掉了咳藥水。結果你輕輕的說句可以過來找我嗎,就已經能撥動我心跳。

街上充斥著一對對愛侶,一扎扎鮮花。我來到避風塘,見到你一人站在欄杆旁,眼見你身穿薄薄的外套,或許是在海旁的關係,陣陣微風令今晚顯得有點寒有點冷,我脫下了外套披在你身上。

我:今晚好似有d凍喎!大小姐,捨得番屋企未啊?

原來你已經泣不成聲,

我:好啦,有我係度,唔駛驚。

我已經一抱她入懷內。在這一刻,我在想善良的人是否最容易被欺負?但另一方面,我是否成為了一個乘虛而入的壞人?